本站讯(通讯员 马剑)5月25日至28日,绥德局按照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安排,完成山西省境内三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有效防止人为水土流失,绥德局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关于开展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黄管监督函〔2022〕8号)精神和工作安排,组织山西省有关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督查组对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交一号矿井及选煤厂工程、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元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山西焦煤霍州谭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谭坪矿井及选煤厂等三个在建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听取参建单位工作汇报等方式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形成监督检查意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现场签发各责任单位。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制意识、生态文明意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措施和手段,强化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促进了依法合规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和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