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水保〔2018〕133号)的有关规定,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了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锦界煤矿扩能改造工程(产能核定1800万t/a)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形成了《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锦界煤矿扩能改造工程(产能核定1800万t/a)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锦界煤矿扩能改造工程(产能核定1800万t/a)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锦界煤矿扩能改造工程(产能核定1800万t/a)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和《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锦界煤矿扩能改造工程(产能核定1800万t/a)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关于公开验收情况的规定,现将《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锦界煤矿扩能改造工程(产能核定1800万t/a)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锦界煤矿扩能改造工程(产能核定1800万t/a)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锦界煤矿扩能改造工程(产能核定1800万t/a)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在黄河水土保持绥德治理监督局官网上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津
电话:09128236399
附件一:神华集团公司锦界煤矿扩能改造工程(产能核定1800万ta)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二:神华集团公司锦界煤矿扩能改造工程(产能核定1800万ta)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三:神华集团公司锦界煤矿扩能改造工程(产能核定1800万ta)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