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水保〔2018〕133号)的有关规定,国能神东煤炭乌兰木伦煤矿于2023年8月21日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了乌兰木伦煤矿矿井水24000吨/天氟化物达标治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乌兰木伦煤矿矿井水24000吨/天氟化物达标治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在黄河水土保持绥德治理监督局官网上向社会公开。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运行管理单位:国能神东煤炭乌兰木伦煤矿
联系人:陈凯铭
电话:18047383633
2023年9月20日
乌兰木伦煤矿矿井水 24000 吨天氟化物达标治理项目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