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帖聪晓)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按《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关于开展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黄管水保函〔2024〕16号)文件要求,2024年8月26日至9月4日黄河水土保持绥德治理监督局对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交一号矿井及选煤厂工程、吉县—延长输气管道项目(一期工程)等10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以现场监管、“互联网+监管”的方式,开展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跟踪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在建项目重点检查了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历年监督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及报批等情况,对项目存在问题和水土流失风险点提出了督查问题整改意见,明确整改限期。同时结合现场检查内容和视频会议汇报内容向建设单位讲解水土流失防治要点,科普水土保持有关法规政策,引导建设单位提高水土保持观念和法律意识。
下一步,绥德局将积极发挥流域管理机构法定职责,持续跟踪督查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认真履行水土流失防治的主体责任,推动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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